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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制度

时间:2022-09-23     

一、人事管理制度

1、商会常设机构的负责人为秘书长,内部所设机构的专职人员的聘用由秘书长提名,报商会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录用。

2、商会秘书长实行选举制,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,实行月薪制。

3、秘书长同理事会五年,任职期间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,可提请商会理事会进行罢免。

4、商会专职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前,先实行三个月的试用考察,试用期满需录用时,须与商会签订劳动合同,签订时间为本届商会的有效时间。

5、商会内部机构编制人员视工作而定,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可减。

6、工作人员如有损害欺诈商会名誉的,旷工,不遵守作息时间等其他违法行为的,商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一个月告知。

7、工作人员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需提前一个月告知。经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。

二、日常工作制度

1、全年工作及阶段性工作应有计划安排,对理事会决定的事项和商会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及时认真办理。

2、要建立工作日志,对日常工作进行详细记录,以备查考。

3、凡会员单位反映的问题,要认真了解情况,及时帮助解决,不得推诿和无故延误,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会员,并填写办理登记。

4、在工作办理过程中,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,不得擅自推脱和搁置。

5、工作时间内,商会办公室随时须有一人值守,以便会员有事能及时取得联系。

6、会员反映问题时,应详细记录,不得敷衍应付。

7、应不定期地走访会员单位,加强与会员的沟通,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
8、商会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时,需提前作预算,大件办公用品提交会长办公会、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。

三、公文处理制度

1、公文处理应做到及时、准确,由办公室统一收发、传递、归档和销毁。

2、各类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拆封、登记。商会领导参加各类会议带回的文件,需交与办公室登记保管。

3、凡上报的公文,须由会长签发,成文时间也以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。

4、收到的文件一律由秘书长提出拟办意见后,再送与领导阅示或办理。

5、实行文件签阅登记,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文件带走。

6、任何文稿送领导签发前,应先由秘书长审阅。

7、文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。

四、作息和请假制度

1、商会作息时间按行政机关的规定,上班时间:上午9:00-下午17:00;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
2、请假按审批权限经领导同意后方为准假,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均作旷工处理。

3、工作人员请假两天以内的须经秘书长批准,超过两天的须经会长批准。

4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等按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
5、重大节假日及双休日按劳动法规定执行。

五、档案管理制度

1、凡反映商会工作和各种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、图片、录像和证照,均由办公室整理立卷归档。

2、档案管理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。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法规、条例和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。

3、归档资料应按内容分类立卷,以利于保管与使用。

4、查阅会议记录和重要档案资料,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
6、需要复制重要档案资料,须经领导批准。

7、要按照保密规定管理档案,不得擅自扩散不宜公开的内容。

要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 

六、安全保密制度

1、会议记录、档案资料、信息文稿、统计报告等要由专人保管,不得乱放或遗失。

2、认真保管各类文件。收发文件时应严格进行登记,承办、传阅时应履行签收手续,并及时收回存档。

3、经济信息资料要妥为保管,不得随意抄录印发。

4、下班时应关好门窗、电脑、复印机、电灯等,锁好办公室、文件柜、保险柜等,以确保安全。

七、印鉴章保管制度

1、本会所有公章,分别由专人负责管理,并严格按规定使用。

2、本会文件、重要证明信、报告等用印,须经会长签字批准后使用。用印人要当面与印鉴管理人员接洽,不得让外单位人员代替。非经会长同意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及文件上盖印。

3、财务专章由会计人员保管,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正确使用。

4、办公室要建立用印登记簿,用印必须登记,以便备查。任何人不得携带公章外出。

5本会印章须经管理机关登记备案后使用。

6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,严格按规定办事。凡由于印鉴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,由当事人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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