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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宁夏商会会员交流群管理规定时间:2022-09-23 为便于开展工作,秘书处组建了甘肃省宁夏商会会员群,现对会员管理作出以下规定: 1、严禁在群内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实信息。 2、严禁在群内发布不利于团结的话语和信息。 3、为加强互动交流,每位会员每周须在会员群分享有价值的信息链接一至两次,在朋友圈分享商会重要活动新闻,供大家学习交流。 4、为支持秘书处工作,提高秘书处服务质量,各位会员对秘书处发出的通知,要及时作出回复。 5、工作中有好的建议、信息及时与秘书处联系对接。 6、为便于大家更好的沟通、交流,请所有成员按照三届一次理事会议定的职务,修改各自的群名片,格式为职务+姓名(例如:会长 张君、执行会长 王澜玲、监事长 杨彦文、常务副会长牛成、副会长 陈鑫森、理事 康亚军、会员 郭娟)。 上一篇会议制度下一篇甘肃省宁夏商会理事群管理规定 |